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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格朝奉论春秋书 南宋 · 许翰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一四、《襄陵文集》卷一○
某顿首:去岁卧疾西峰,得王君书,持《春秋》诸说来质,第云宜春先生之学而不详著所自。
伏而读之,盖左氏学也。
某因为一道三《传》不可偏废、亦难尽遵之意,以应塞王君问。
不谓足下近在邻壤,固陋之说遂达听闻,惠然遣信遗以玉音。
退省前书,辞不逊避,惕然汗颜,愧德度之有容,重古道而乐异闻,复谆诲之卷卷未悉也,幸甚幸甚。
某患近世《春秋》之家辩而不议,己则未有一得而先已薄索前贤之失,而务攻陷之,党同伐异,聚讼交谇,使经益紊,故著《春秋集传疏》,观古今可者载之,其不可者不载而已,未始敢有诋訾,所以尊前修之大业而熄后学之争端也。
顷惧王学独守隅方,故不得已有所论刺,然说经而至于辩,斯已过矣。
左氏盖有大功于《春秋》,学者蒙泽焉,不当振暴其失。
《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今足下为左氏说,如文公纳币之事,宜因其所已言而补其所未言者斯可矣。
若必谓《传》有微旨,言礼所以讥文公之非礼,言孝所以刺文公之不孝,则恐方来攻之者众,非所以尊左氏也,是以大义曲其故为作意者。
然而名实一离,且使后之学者指其所谓礼者更为非礼,而所谓非礼者复以为礼,纷然无正而经、《传》败矣,虽为作意何益?
昔人著书盖各有体,左氏之书品藻万汇,如春风之被草木,英华并发,殆无遗蕴,若乃隐约而眇其指,非左氏体也。
微辞讳恶,《春秋》之法,不得以言左氏《左传》之错综诸史,考合殊散,䌷绎深博。
以春秋列国数百年萃于一人,则于潜心微言岂能无所不尽,故其为《国语》也,或与《内传》错,则其于经按文公礼娶于三年之外而忘其纳币之非礼,不足怪也。
无以救正其阙,则将使世居丧图婚而娶于三年之外,斯以为礼者矣。
《春秋》别嫌明微者也,以公纳币为哀心已亡,是以书而出之,讥因丧娶,说者要当推经本指而务著明之;
至于娶元妃奉粢盛,使左氏而不言,亦孰以为非礼?
若曰善,其以卿纳币而书,是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也非经本指,学者要在通经。
今足下之于经意得矣,《传》亦何必多辩?
然使《传》必与经合,事皆曲为之说,则《传》将反为经累,是以言之不可不尽。
宣公丧娶罪恶已明,妇姜若不去氏,则嫌于齐国无讥,是以明微焉。
夫非道义,一介不可与人,齐嫁其女,岂特一介之轻乎,而见其悖礼如是而与之也,《传》曰:「君子犯义,小人犯刑」。
律以刑民,故宽无丧者免之以省罪诛。
《春秋》谨礼以正国体,不得以律此,凡经一事而再见卒名者甚众,恐难以尊夫人道,《公羊》是也。
谓宋伯姬为不足褒,恐与经戾,此甚不可。
妇道贵正,伯姬以正死礼,临大难而不变,此为人所不能为者。
孔子得之,盖褒嘉之不已而极其哀荣,以为天下万世妇道之表,是文王之风、周公之泽也,恶可以少贬也哉!
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内女嫁者何可胜数,而纳币、来媵、致女皆从伯姬得书者,以伯姬重也。
昔者召公之所茇舍税驾休憩之地,则南国不忍剪伐其木,此好贤之诚、崇德之义也。
孔子即鲁史而修经,其于伯姬之归礼之大者,皆存著而弗刊,使人视履之终而考祥之始,书之重,辞之复,以谓不如是不足以彰其懿铄而极哀荣也。
《春秋》褒贬若此者,众顾第弗深考。
足下务求贯于沦胥之间,必将有以知之矣。
同姓之国求媵则可,异姓之国求媵则不可,此于礼意何说?
故啖氏以谓邾、莒嫁女,安得曹氏、己氏之国而求媵之,此善攻也。
然辩至于此,恐伤嘉厚,某于此等但不战诸《传》而已,此书勿传可也。
《集传》副本顷借岳阳张倅,会其有故罢官,未知携之安归,以来信不可徒返,故录后引附此,庶几概见区区所以作书之意。
又有所著《论语》、《法言训故》,比已为人传刻,计未经览,故并以往。
丧乱未定,斯文委地,遁迹穷山,无与言者,忽奉足下书疏,如闻威凤之锵鸣朝阳也,欣然不觉报音之已繁。
足下取其是而讲去其非,则某之受获厚矣。
不宣。
再答李格 南宋 · 许翰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一四、《襄陵文集》卷一○
某顿首,再奉书辞,反复前论,益知吾子之服膺大业,锐精至谊,必欲直之于未合,不究不已,斯古朋友之道也,某有望矣。
文公之娶,伤孝败礼,前已一二昭析,此得以略。
惟是宣公之娶蒙示新说,不可不报。
大婚之法,垂文经世,疑者提之,明者定之。
宣逆女于元年,录则罪恶自见,此则明定之者,妇姜去氏固为其疑而提之,如书赵盾、归生、公子比、陈乞之罪皆用此。
《诗》曰:「日居月诸,照临下土」。
齐国之士于鲁何有,而国人君夫人之如是者,何也?
为其以礼归于我也。
今姜归不以礼,则夫人之义缺矣。
《春秋》属辞比事,因变生文,白者垩之,赤者赭之,盖法自法,是以缺其氏而著其慝也,此齐惠公之罪也。
若曰齐侯捐甥舅之恩,废君臣之义,实使襄仲杀嫡立庶大恶不讥,而讥其嫁女,于有丧者轻重不伦,是不然。
《春秋》载事按见而著褒贬,至其谋谟诡秘,事离策籍,则有欲书而不得书者矣。
独前子恶之,卒书「大夫如齐」。
后子恶之,卒书「大夫如齐」,元年以来交施受谢,见齐之与闻乎故也,著其与闻乎故,则贬在其中。
说《春秋》者于此以意逆志可也。
襄仲、宣伯有罪,当不氏者而氏,以其为公女尊君命也。
按《春秋》自庄、闵以来大夫无以不氏贬者,虽有弑父逐君之恶,皆以氏书,则独何为于二子而以其氏立义
至于去氏以尊夫人,则礼未有以存氏为伉、去氏为恭者也。
《春秋》朝王聘霸,大夫皆不去氏,夫岂尊王霸也哉,而此何为施于夫人也?
避火非犯义也,使弃礼而往,斯犯义矣。
《易》有师贞,有旅贞,有君子贞,有女贞,若是者言各有所一也,《易》而守之,则众贞乱,今吾子以宋伯姬守礼无权为不足褒,是以君子贞而变女贞,何异以师贞而责旅贞也?
其在《恒》之《大过》曰:「妇人吉,夫子凶」。
言其为道异也,故天道变,地道常,君子则有制义行权,女子惟奉义则而已矣。
众人之所以为众人者以富贵生,贤人为众人之所不能为,故众人爱其生而贤者爱其礼。
伯姬死正而礼防不隳,使人知害有可避而不避,礼有易犯而不犯,以为则天下而垂光后世,彼其志必以是为贤于其生也,是以行之而无难。
君子若以为伯姬之年已老,可以无嫌于此,则汉唐吕、武之乱,岂其少与?
是以先王制礼一之不异其度也,若以情言,以暂舍礼为轻,以得全生为重,是不遵先王之制,毁天下万世之共宝而利一己也。
《春秋》重变礼,凡情之所便而礼有禁,此众人之所易踰,而《春秋》之所特谨也。
不然,以许易祊,岂不两利人国而必不可与?
族姻之国皆有侄娣,所谓以侄娣从者,非必同姓有也
虽当千八百诸侯之时,列国安知悉同姓,况至叔季,列国仅存,安得必责同姓之媵,然后女可嫁哉!
无同姓媵乃可,甥舅媵之,此于礼文无见,又于礼意无说,恐难据也。
经之难明久矣,不有刻难则思索不深,不总群疑则论说不究,故非得直谅多闻之友无以济此远业。
愿吾子虚心以思,极意而言,则某也受赐矣。
胡澹庵所作李承之论语说序1185年6月13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二七、同治《庐陵县志》卷五一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通经之士固当终身践言,乃为不负所学,斯言之要,所以警乎学者可谓至深切矣。
然士之必于通经,正为讲明圣贤之训,以为终身践履之资耳,非直以分章析句为通经,然后乃求践言以实之也。
李君承之来自庐陵,出示澹庵先生胡公所为作《论语解序》,歛衽三复,如奉音旨。
敢窃推其馀意,以附卷尾。
李君幸以愚言思之,则庶乎知先生所以推扬期待之意矣。
淳熙乙巳六月乙丑新安朱熹敬书。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二。又见《晦庵题跋》卷一,《群书考索》别集卷一九,《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二七四、学行典卷九三。
胡澹庵李承之1185年6月13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二七、《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二、《晦庵题跋》卷一、嘉庆《四川通志》卷一四四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李君承之见过山间,示诗一编,词源奔放而句律谨严,读之令人亹亹不厌。
间出澹庵先生胡公和章一卷,皆其手笔,又知君诗之胜,已为名流知重如此也。
因复自念顷岁尝得一见先生临安,其后遂叨荐宠,而不知所以得之,或者以为先生尝见其诗而喜之也。
顾今衰落,惠许不酬,而李君辩博纵横,究知西南利病,盖不但深于诗者,亦复流落艰难,疲于道路,岂先生所许以为可与言诗者例如此耶?
慨念先生不可复见,因太息为书其后云。
淳熙乙巳六月乙丑新安朱熹书。
宿洛川嘉槐驿其真可爱因思李承之待制尝为此县令有所建退省堂存焉1116年 宋 · 晁说之
 押尤韵 创作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昔为扁舟客,益觉此生浮。
逮今邮亭役,重膇仍百忧。
嗟予何所可,归去无田畴。
惭愧庭下,百年霜霰
上苑谁移根,兔(原误作免)自山丘。
曾见李长官,矫矫增风流。
欲登退省堂,秀句吟白头。
天上问风月,还似当年不(自注:李白有诗云天上不知风月好,人间今夕是中秋。予每讽(原缺,据四库本补)诵之。)